第十六章 常山之蛇


孫子兵法九地篇:「故善用兵者,譬如率然;率然者,常山之蛇也。擊其首則尾至,擊其尾則首至,擊其中則首尾俱至。敢問:兵可使如率然乎?曰:可。」
中國大陸的常山有一種蛇,名叫率然。優秀的將領就像這種蛇。當你打它的頭,它就立即轉身,用尾巴攻擊你。你打它的尾巴,就轉頭咬你。打它的身體,就頭尾一起攻擊你。指揮、調動軍隊可以像率然一樣靈活嗎?可以的。

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六,交易進入第五十一天。
今天是周末。平靜了一整天。
傍晚四點三十六分,手機鈴聲響起,是買方的電話。
他說去拔牙,不能接電話。怎麼又可以說話了呢?
我拿起手機。
房先生說:「牛先生。我買不買都無所謂。要不要聊一聊?」
我說:「可以呀。」
房先生說:「今天店裏沒有客人。要不要過來?」
我說:「這兩天,我在南部。就在電話中談一談吧。」
房先生說:「也沒什麼啦。白店長打電話給我,談到責任歸屬的問題。我就和你說一下。他的意思……他的意思是要我們負交易不成的責任。」
我說:「責任?」
房先生說:「白店長說他已經盡到仲介的責任,買賣契約也簽了。他要向我們收服務報酬。我想和你溝通一下這個問題。」
「服務報酬?」我說:「白店長向你收幾“趴”?」
房先生說:「我不是用幾“趴”跟他算的。原來是一“趴”。我在經濟上有壓力,他又降了一些。」
我說:「你要付多少錢呢?」
房先生說:「大概是三……五萬吧。」
我說:「付錢了嗎?」
房先生說:「我有一張票在他的手裏,先讓他扣。」
我說:「你那張票是多少錢的?」
房先生說:「那張票是五萬元。」
房先生說:「服務報酬的部份都好說。重點是:如果你不想賣,我也可以不買。房子多也不是好事。」
我說:「房子就是財富呀。」
房先生苦笑:「那要看有沒有貸款。貸款是負債,那裏是財富。」
我說:「你有幾間房還在貸款?」
房先生說:「還有很多房子要付貸款,壓力會比較大。這事的關鍵在你,我們看看用什麼方式,把這個問題處理掉?我的錢也卡在信託專戶裏面。」
我說:「下個星期行不行?」
房先生說:「白店長願意等那麼久嗎?」
我放出假情資:「我正在台南老家籌錢。」
房先生說:「好啦。等你回來。拜拜。」
他像極了一條蟒蛇;吃下了比身體還大的獵物,行動不便地捲曲著。

六月二十七日星期日,交易進入第五十二天。
連續五十二天的高壓力,我得了重感冒。發不出聲音。
我靠在床頭,思考著如何突圍。
隨手翻閱著孫子兵法,剛好看到九地篇:「疾戰則存,不疾戰則亡者,為死地。是故……,死地則戰。」
不迅速奮戰,就會滅亡的稱作「死地」。「死地」的最佳策略,就是力戰以求生。
當所有的談判之路都已斷絕,只有戰鬥突圍。要用什麼方式出戰呢?
我打算以詐欺罪,向賈代書發出存證信函。
法律的細節,還要請教唐律師。
房先生邀我到他店裏談談。我就過去看看。出手之前,不妨再探敵營。
想到這裡,我立即撥電話給房先生。鈴響了半天,竟然沒人接。難道牙又疼起來了嗎?
我強忍焦躁,耐心等待。
晚上七點四十九分,房先生終於回電:「牛先生。您回來了嗎?」
「還沒有。」我說:「後天晚上八點半,跟你見個面。好嗎?」
「好啊。」房先生說:「過了八點,我店裏就閒了。有空就過來。你在忙什麼呀?」
我放出煙幕彈:「賣老家的房子。」
房先生說:「房子在臺南那邊嗎?我有一位朋友正好住臺南。」
我說:「在台南新營。」
房先生說:「在幾樓?」
我說:「是透天厝。」
房先生說:「要賣多少錢?」
我說:「南部的房子不值錢啦。」
房先生說:「好。你一回來,馬上過來。我隨時都在。」
我說:「拜拜。」
我要傳達的弦外之音是:我軍的後勤補給、糧草輜重,很快就會到來。

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一,交易進入第五十三天。
凌晨三點,我就醒了。
我躺在床上思索著:明天和買方見面,要做兩件事:第一、如果買方願意解約,就順勢請買方簽下兩方解約協議書。才不會在發出存證信函給賈代書之後,腹背受敵。因為白店長可以用“買方不想解約”的理由來困住我。第二、我要蒐集白店長賺差價的證據。
如果,這兩個目標都能順利達成。就可以一擊中的,速戰速決。
心中燃起一思希望。想著想著,就含笑進入了夢鄉。

早上八點半剛過,我打電話給呂代書:「早安。」
她說:「早。早。」
我說:「前天買方來電,想要解約……今天早上,我會請唐律師幫我寫一份兩方的解約協議書……明天,我要請買方簽那份解約協議書。」
她說:「在買賣契約中,除了文字內容是代書所立的文案,代書還俱備買賣雙方見證人的身份。買賣雙方要一同到代書那裏解除契約,才有法律效力。」
我高聲說:「賈代書就是騙子。難道一定要找他,才能解除契約嗎?」
她說:「是的。」
我說:「我必須先請買方簽下兩方解約協議書。要不然,買方一會兒說買,一會兒說不買。像條滑不溜丟的泥鰍,我無法解套。我要先確定──買方願意解除買賣契約。再找白店長解除委託銷售契約,才能解開兩個死結。脫離這複雜的三角關係。」
她說:「如果買方願意和你站在同一陣線,很快就雨過天晴了。」
我說:「目前變數仍然很多。」
她說:「是的。」
我說:「謝謝您。再見。」

九點,我先打電話到律師事務所。
小姐把電話轉到唐律師的分機。
我用沙啞的聲音詳細說明:「早安。我是牛先生。買方願意解約……」
唐律師說:「買方願意解約,我就寫一份兩方解約協議書。讓你帶過去,請買方簽署。」
我說:「好的。」
唐律師說:「你希望兩方協議書的內容是什麼?」
我說:「雙方無條件解除契約。」
唐律師說:「買方匯入信託專戶中的五十萬元,你要怎麼處理?要還給他?還是扣著?」
「還給他。」我不假思索:「我不想和買方開戰。和買方開戰,就會兩面作戰。」
唐律師說:「交易沒有繼續了嗎?」
「銀行撤回貸款,交易就停止了。」我說:「買方再換銀行,最多只能貸到七成。買方心虛,要打退堂鼓。可是,白店長不放人……我想先拿到買方簽名的兩方解約協議書。然後,以詐欺罪名,向賈代書、總公司代表人和總經理,發出存證信函。田主任已經和白店長狼狽為奸。我想讓案情上達,也看看總公司的經營理念,是否正派?」
唐律師說:「除了詐欺,可以加上背信罪(註一)。」
我說:「什麼是背信?」
唐律師說:「背信就是:為他人處理事務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或損害本人之利益,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,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。」
「就是出賣嘛。」我說:「好。那就加上背信罪。」
唐律師說:「不過,背信罪是不處罰過失犯的。」
我說:「還要證明他是故意的呀?」
唐律師說:「嗯。」
唐律師說:「寄給賈代書的存證信函,你希望我怎麼寫?」
我說:「第一、將賈代書的背信和詐欺罪,訴諸司法。並且公諸媒體。第二、存證信函中絕口不提買方。第三、把存證信函的正本,寄給賈代書、總公司代表人和總經理。第四、詳細敘述交易過程。目的是要讓總公司高層注意這個案子。」
唐律師說:「我建議:在六月三十日之後,寄發存證信函。」
我說:「為什麼?」
唐律師說:「在契約變更協議中的第四點:『若二○一○年六月三十日前,未送件至地政事務所,則買賣不成立。』過了六月三十日,寄發存證信函,在法律上你會有比較好的立足點。」
我說:「好。我接受您的建議。」

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二,交易進入第五十四天。
晚上八點半,我再度走進買方的小服飾店。店裏有一位女客人。我拉了一張椅子,坐下來等。
房先生忙完,轉身向樓梯走去。我站起來,跟隨上了二樓。通過堆滿紙箱、雜物的狹窄通道,來到木頭方桌旁。
我拉出椅子,坐了下來。
我帶著濃濃的鼻音說:「生意不錯嘛。」
房先生坐下來:「很累喔。」
我說:「生意好,才會累。」
房先生用瞇瞇眼望著我:「言歸正傳。你的想法就是:不想賣就對了。」
前面就是火坑,叫我如何跳呢。
我欲言又止。
房先生說:「打開天窗說亮話。我也不是什麼富豪。買賣要心甘情願。你覺得划不來,就不要勉強。我們想想看,怎麼樣去跟白店長談?我看他那個人,也不難講話。」
我說:「你的態度呢?」
房先生說:「沒問題。我願意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。」
我立刻拿出兩方解約協議書,往房先生面前一放。
我說:「有誠意,就簽個字。」
他一眼都不看,說:「我們一起去白店長那裏談。」
我說:「我們是買賣雙方的主體。兩個人的意向,要先確定。然後,再去找白店長。要不然,這個三角關係一直在變動,永遠也談不完。我必須先確定你的意向。」
房先生說:「我不能……我不能說我不買。白店長會找我麻煩的。」
「出了事,他一定會把責任推給你。」我說:「在法律上,他不會有事的。他非常聰明,你應該比我更暸解。」
房先生說:「要解約,就到白店長那邊去談。」
「到白店長那邊,就沒法解約了。」我說:「他還要三“趴”的服務報酬。我是不可能給的。」
房先生說:「我們去找他談一談嘛。」
我說:「坦白跟你說,他用這種方式對付我,我還要給他三“趴”。說的過去嗎?他就是整齣戲的導演嘛。」
房先生說:「我不會向你要求賠償。你把房子拿回去,我把信託專戶中的五十萬元拿回來。就這麼簡單。」
我說:「你、我、白店長三人像連體嬰。要先把我們的契約關係解開,再和白店長談。」
房先生說:「我不能簽這種東西。」
我搖搖頭,站起來。
「到白店長那邊,可就不簡單了。」我說:「好吧。這樣就沒法談下去了。」
房先生抬起頭來:「我先打電話問問白店長。」
我說:「每一件事,你都要問他。我會對你沒信心的。」
房先生說:「你也不能不問白店長,事情總要透過他,才能解決呀。」
我頭也不回,往樓梯口走去:「過了六月三十日,買賣就自動不成立了。拜拜。」
我只拿出兩方解約協議書,就觸礁了。也沒蒐集到一丁點白店長賺差價的證據。唉。魚兒就是不上鉤。

以過去的談判經驗:他們會依戰局變化,在這三角關係中,靈活地時而分、時而合,時而攻、時而守。如常山之蛇,首尾呼應。我永遠也談不完。
他們很清楚:時間不在我這一邊。
在天興銀行沒有撤回貸款之前,他們的戰略目標是──辦好設定和過戶登記,取得銀行貸款。現在他們的戰略目標是──要我付服務報酬和違約金。
但是,這是惡意製造的違約。
已經知道是個騙局,難道還要叫我付錢給詐騙集團,感謝他們對我施行詐術嗎?

六月三十日星期三,交易進入第五十五天。
早上九點五十四分,白店長打電話來:「牛先生。不是說好要給我消息嗎?」
我邊擦鼻涕,邊說:「昨天我去買方那裏。房先生應該告訴你了吧?」
「他沒打電話給我。」白店長說:「你要繼續交易?還是以違約來處理?為什麼一通電話都不回?」
我說:「我以為房先生會跟你講啦。」
「對我們公司要尊重一點。」白店長大吼:「為什麼不回個消息?我問你:你要怎麼處理?」
哼。明明就是詐騙集團,還向我要尊重呢。
我說:「今晚八點,我過去和你談一談。」
白店長說:「我等你。」
我說:「好的。再見。」
我不是真的想和這個大騙子談,只是想平平靜靜拖過今天。明天──七月一日,我就要出其不意,攻其不備。搶先寄發存證信函。

晚上七點五十五分,我打電話給白店長。
我沙啞地說:「我是牛先生。人在外面,八點鐘沒法趕過去了。電話中談也是一樣的。你的想法是怎樣?」
白店長說:「我的想法,就是要替加盟店處理此事。買方那邊,我儘量幫你協調。」
我說:「買方不求償,還要協調些什麼?」
白店長說:「如果你堅持解約,就要先讓買方取回信託專戶中的五十萬元。另外,要支付百分之三的服務報酬給我們。」
買方要我去找白店長,由我來提出解約;白店長想先替買方拿回信託專戶中的五十萬元。兩人互相支援,如常山之蛇,首尾靈活呼應。
我說:「委託銷售契約上約定:服務報酬是在圓滿完成交易之後,以現金一次付清。目前,交易並不圓滿。」
白店長高聲說:「你說的有道理嗎?有道理嗎?」
我邊咳邊說:「因為──」
白店長聲色俱厲:「我已經幫你們協調好了,並且完成買賣。你講得有道理嗎。」
我說:「銀行撤回貸款,所以交易中斷。」
白店長像法官:「你蓄意破壞。」
我說:「那裏有。」
白店長說:「沒關係。沒關係。我請行員來作證。順便調通聯記錄。要搞得話,也沒關係,公司會跟你搞。你不來公司,到時候我們就寄存證信函。我們想要跟你談解約條件,你不來。造成公司的困擾。我必須向股東交代。」
我帶著鼻音:「交易沒……交易沒完成,我不用付錢。」
白店長大怒:「你說的是什麼話。我幫你談成了交易,你卻蓄意破壞。我們就走法律途徑。為什麼跟我“灰”這一條。我問你,到底要不要過來?」
我用微弱的聲音說:「再給我一點點時間。」
白店長說:「上星期就告訴你:『在兩條路中選一條。』來談解約條件?還是繼續交易?大男人做事,拖拖拉拉。為什麼不敢當。到底要多久?」
我說:「我還要考慮考慮。」
「好。再給你一天。」白店長高聲說:「明天晚上七點之前,沒有給公司一個交待,我們就會循法律途徑。你再怎麼拖都沒有用。」
「嘟……」他掛斷電話。

註一:背信罪(刑法第 342 條):「為他人處理事務,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或損害本人之利益,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,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


目    錄

目    錄 第一章 財務危機 第二章 斡旋 ( 議價 ) 第三章 簽約 第四章 違反常理 第五章 不動產買賣價金信託與不動產買賣價    金    履約保證 第六章 向總公司陳情 第七章 密集專業諮詢 第八章 試探虛實 第九章 等蛇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