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先打再談


七月一日星期四,交易進入第五十六天。
清晨起床之後,我先將信封上的姓名、地址寫好,把存證信函放入。
存證信函中的內容,是以賈代書的背信和詐欺罪,為訴求重點。
律師幫我在存證信函的最後寫上,「……貴公司血滴子加盟店,白禍心店長及賈善人地政士,已知天興銀行早已核准貸款,卻故意隱瞞。並多次虛假告知本人不實之訊息,拖延本件交易,以換取本人之降價。顯違背不動產經紀業及地政士應秉持之誠信、公平原則,且恐涉有背信及詐欺罪嫌。特去函如上,祈 貴公司於函到五日內,儘快與本人聯繫,並提出合理之解決方式,以維護 貴公司之聲譽。否則,本人將依法律途徑解決,並公諸媒體。」
我將存證信函的正本,分別寄給地政士賈善人、總公司代表人錢眼開和總經理吳詐欺。
給賈代書的存證信函,是寄到他的住家。目的是讓他的家人知道,他所做的壞事。
整個策略是依孫子兵法軍爭篇中「圍師必闕」的觀念來規畫──對敵人的弱點施壓,又讓敵人有退路。
古代的軍隊在攻城的時候,常常只三面圍城。故意留下一個城門,讓敵軍逃跑。以免敵軍作殊死戰,造成我軍慘重傷亡。
為了縮小打擊面,我並未指控買方。只把存證信函的副本,分別寄給買方和白店長。
簡單地說,只讓買方心生畏懼,逼他撤退。我則隨他退兵之際,趁機脫身。
我期待總公司能發揮影響力,維護商譽。
一大早,我在郵局開門之前就到了。搶在白店長之先,以限時雙掛號寄出五封存證信函。
他們作夢也想不到,我這頭被欺壓了五十六天的水牛,突然出手反擊。我拉滿了弓,對準敵人的要害,連續射出五枝利箭。
明天,他們都會收到存證信函。戰鬥的序幕已經拉開。
出了郵局,我邊走邊想:依契約變更協議內容中的第四點:若在二○一○年六月三十日前,未送件至地政事務所,則買賣不成立。即應申請撤回「契稅申報案件」和「土地增值稅申報案件」。今天是七月一日,他們會如何回應這一點呢?總公司派來的甄代書會主持公道嗎?
我還抱著最後一絲絲希望。
我到麥當勞,點了一份早餐。
坐在餐桌前,拿出手機,先撥給甄代書。
我說:「是甄代書嗎?」
他說:「是。是。請問是牛先生嗎?我正在等您的電話。」
我說:「過了六月三十日沒送件,買賣契約就不成立了。對不對?」
「不是。不是。」甄代書說:「你們又有了一個新的邀約。」
我說:「什麼意思?」
甄代書說:「這兩天,你提出要重新思考這個交易。你到底是要賣?還是不賣?」
我說:「目前,買方想要終止買賣契約。」
「不對。不對。」甄代書說:「是你不想賣。你已經破壞了契約原本要賣的精神。」
我說:「白店長也提到解約條件。」
「沒有。沒有。」甄代書說:「這是你提出來的,不是白店長提的。我們一定要碰面來談。我所得到的訊息是:你曾經聯絡買方銀行,這一點是不容否認的。」
我說:「我只是關心交易安全。」
甄代書說:「交易安全不是你來關心的。賣方不應該打電話,給買方銀行。」
我說:「所有的交易文件,都在你那邊嗎?」
甄代書說:「不在我這邊。」
我說:「那麼,在誰的手上呢?」
甄代書說:「在賈代書那裏。」
我說:「不是說好了,由你來接替賈代書嗎?」
甄代書說:「我有接呀。但是,文件不一定要在我的手上。」
我說:「喔。」
甄代書說:「現在要釐清的是:你要賣或是不賣?六月二十四日在總公司所協議的主軸是要賣。」
我說:「是銀行那邊出了狀況。」
甄代書說:「也不全然是銀行有狀況,而是你到底要不要繼續交易?你沒有決定,我要如何處理呢?」
嘿。陷阱在前面,不進去還不行呢。
我說:「你是總公司旗下的特約代書嗎?」
甄代書說:「是呀。」
我說:「你給我的名片和白店長的不同。」
甄代書說:「我當然是。」
甄代書的名片上依序是:黑箱代書事務所、坑人不動產法拍顧問有限公司。他是兩家公司的負責人。背景十分複雜。
我說:「是誰請你來接辦我們的買賣?」
甄代書說:「是田主任。」
我說:「我暸解了。」
我說:「簡單跟你說,天興銀行撤回貸款之後,買方想解約。白店長也提出解約條件。目前是“卡”在百分之三的服務報酬。」
甄代書說:「解約牽涉到服務報酬和違約金。你要好好考慮。」
我說:「我懂。我懂。再見。」
甄代書急著把違約的責任歸咎於我。他正在替未來的司法訴訟行動鋪路。
難怪買方、田主任、甄代書三人,都不願意沾上解約的事。因為,誰先提出來,就要負違約責任。違約的一方還要付違約金
買方再三遊說我──要我去找白店長談解約。原來是「黃鼠狼給雞拜年,沒安好心。」

我再撥電話給田主任。
她說:「喂。牛先生。」
我說:「目前妳對這個交易有什麼看法?」
「我的看法嗎?」她說:「那天你們協調完了,後續的流程都是甄代書在處理。應該都順利吧?」
她裝傻。我不知該如何接下去。
她說:「他們都沒有和我聯絡。」
我說:「目前銀行撤回貸款。買方打電話給我,表示願意無條件解約。昨天晚上,白店長在電話中也談到解約的條件。目前“卡”在百分之三的服務報酬。妳的看法如何?」
她說:「坦白說,我的立場,也不適合有任何偏頗。一邊是消費者,一邊是加盟店。我以客觀的角度,來跟你溝通:雖然,買方說可買、可不買。他還是付得出尾款,並沒有一定要解約。你想要解約,應該要付服務報酬。」
我說:「你覺得我應該付三“趴”給白店長嗎?」
她說:「以客觀的立場來講,是這樣的。白店長已經促成了你們的交易。事後,是你要解約,所以應該付費。」
嘿。騙局已經穿幫。代表總公司的田主任,還敢要求服務報酬。
我說:「依契約變更的協議,過了六月三十日,買賣就不成立了。」
她說:「雖然我參加了會議。可是,沒看過契約。」
我說:「妳沒看過?」
她說:「這個部份,就交給白店長去處理。所有的事,都依契約走。」
我說:「妳保管的那兩份撤回申報案的申請書。我可以拿回來嗎?」
她說:「當初,這個部份是買賣雙方,交給總公司保管的。要拿回去,也應該是在你們協商好之後。我只是代為保管,不適合交給任何人。」
我說:「所以,妳不會給我。對嗎?」
她說:「在你們沒有共識之前,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。」
我說:「現在我就過去拿。妳會給我嗎?」
她說:「不會。」
我說:「再見。」
我用力咬了一口漢堡,吞了一口可樂,就推開桌子,起身離開了。
田主任和甄代書兩位裁判都是對方的球員。
對方的底牌已經全部掀開──五隻張牙舞爪的獅子將我團團圍住。
賈代書和田主任一起扣住了我的土地、建築物所有權狀、撤回契稅和撤回土地增值稅申報案的申請書。讓我在穿幫的假交易中,仍然進退無路

十點零五分,鈴聲響起。
我拿起手機。
白店長劈頭就罵:「牛先生。你打電話到甄代書那裏。」
我說:「是啊。有什麼事嗎?」
白店長說:「你以為打電話給甄代書,就可以處理了嗎?你以為拖過了六月三十日,就可以脫身了嗎?」
我說:「你的意思到底是怎樣?就直接說嘛。」
白店長大吼:「你為什麼要拖呢?」
我說:「我──」
他說:「我告訴你:買方從頭到尾都要買。是你不肯賣。」
白店長也搶先把違約的責任推給我。
這幫人集中火力,一起定我的罪。
我說:「我沒有不賣,是銀行那邊不肯貸款。」
白店長大聲說:「是你用不正當的手段破壞的。」
我說:「這樣就很難談下去了。」
白店長如獅王咆哮:「除了本人的加盟店,休想從別的地方處理此事。你要找的就是本人──由我這邊來處理。你搞錯方向了吧。到店裏來,才能解決一切問題。」
我說:「我瞭解了。」
白店長拉開嗓門:「晚上七點,你來店裏。過來就對了,我們來談。」
我說:「再見。」
他們從互動中,研判我的做法。然後,迅速擬出最佳鬥爭策略。隨戰局變化,快速、靈活地調整戰術。
我想到孫子兵法中的一段文字:「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。」
這幫人當然不配稱神,卻是一支百戰之師。
這些歹徒完全擺脫面貌凶惡,舉止粗俗的傳統罪犯形象。
這是知識經濟時代的犯罪模式──他們俱備合法公司、專業人員、歹徒等多重身份,多種角色。能如西遊記中法力通天的妖魔,幻化身形,害人謀財。我無以名之,姑且稱之為“妖”。
他們利用不公平的交易制度和法律的漏洞,進行文明社會底層的叢林獵殺。如狼入羊群,戰無不勝。信心滿滿,毫無懼色。

七月二日星期五,交易進入第五十七天。
早上九點半,事情急轉直下。
呂代書匆匆來電:「牛先生。剛才總公司甄代書打電話給我,要我傳話給您。」
我說:「請說。」
呂代書說:「白店長和買方願意無條件解除契約,並且不收取任何費用。他們還希望能解除價金信託契約,讓買方拿回信託專戶中的錢。我建議:『既然要解約,就先辦理撤回契稅和撤回土地增值稅的申報案件。同時,將已經繳納的契稅和土地增值稅,也一起申請退稅。(註一)』他們說,您同意的話,明天就約個時間,到總公司開會。」
「哈哈。他們收到存證信函了。」我說:「總公司為了維護商譽,開始施壓加盟店。他們只害怕市場機制的制裁。」
呂代書說:「他們還問,你會不會提出精神撫慰金?或其他的補償?我告訴他們:『這種事情,你們直接和牛先生談。』」
我說:「對。叫他們找我談。謝謝您打電話來。」
呂代書說:「再見。」
心中大喜。我所發射的五枚巡弋飛彈──五封以限時雙掛號,寄出的存證信函,全部命中目標。

九點四十分,甄代書真的來電了。
他像五星級飯店大門口的侍者,以非常客氣的語氣,肉麻兮兮地說:「牛大哥早。牛大哥早。我是甄代書。」
「早。早。」我說:「變得這麼快呀。舌頭會不會打結呀?」
「牛大哥。不好意思。不好意思。」他說:「昨天,我們向加盟店的股東作了一些說明。買賣應該是一件雙方都很歡喜的事,要走到法律的途徑,就很傷感情了。不知道您現在的想法是怎樣呢?」
「先告訴我你們的想法呀。」我說:「你們總是先摸清我的想法,再出招。」
他說:「雙方要解約,我們是尊重的。」
我說:「你確定過買方的意願嗎?如果買方的態度不確定,就沒法談下去了。」
他說:「我知道。我知道。買方那邊由我們去溝通。」
我說:「如果買方願意解約,我希望拿到一份書面文件。」
他說:「我們很難拿到書面文件。雙方應該坐下來談一談。」
我說:「買方搖擺不定。他慣用的說詞是:『可買、可不買。』」
他說:「請您先聽我說,我們的方向是朝向無條件解約,回復原狀。仲介公司也不要求任何服務報酬。」
我說:「不要求服務報酬這點,可以給我書面文字嗎?」
他說:「見面三分情。一份冰冰冷冷的書面文字,比不上大家心平氣和地坐下來談一談,來的效果大。」
「要先以書面文字確定前提,才談得出結果。」我說:「我們不知談了多少次。我要先確定買方願意解約,再確定白店長也願意放棄服務報酬。這兩點都確定了,再給我一份書面文字,就可以約見面的時間。」
他語氣誠懇:「我會跟您這樣說,是因為已經有了九成的把握。所以,請您相信我。」
我說:「既然有了九成的把握,那就只差一份書面文字。」
他說:「我倒是建議:協調的時候,不一定要有書面文字。」
我說:「這交易反反覆覆。書面文字一定要有,並且要以限時雙掛號寄給我。我就和你“敲”時間。」
他說:「可以的話,就約明天早上十點。」
我說:「買方、白店長和我,三人是連體嬰。他們兩人願意解約,我才解得開。要不然,一會兒說買,一會兒不買。一下子要收服務報酬,一下子不收。只是在浪費時間。」
他說:「既然,你要他們立下書面文字。那麼,請您先給我一份書面文字,我再去和他們談。就比較方便了。」
我說:「他們要先給我,我再給他們。」
他說:「不是誰先給誰。」
我說:「他們已經破壞了彼此的信任關係。從頭到尾,我的態度是一致的。他們的說法是反覆的。你先確定好那兩邊,再來約時間。沒關係啦。你們考慮一下好了。」
他說:「好。好。」
總公司擔心旗下所有的加盟店商譽受損。買方擔心信託專戶中的五十萬元拿不回去。白店長害怕上了媒體,多年以來的受害者,一起找上門來。賈代書害怕證照被吊銷和吃上背信、詐欺和偽造文書的官司。他們放棄一切要求,和我一樣急於脫困。
畢竟,未戰之前,不知鹿死誰手。我們都面對未來不確定的風險──我面對的是存亡之戰,他們面對的是東窗事發。
這幫人實在不需要和我這個小case賭。放我走人之後,還可以大開黑店之門,等下一隻幾千萬元身價的無知大肥牛。
逼急了我,上媒體公開騙局的核心技術,就無法以此詭計,大斂其財了。
在第一回合的交手中,我確定了一件事:他們不怕糾紛,不怕訴訟。只怕在媒體前曝光。
我想起聊齋中的鬼魅魍魎,總是在天亮之前,匆匆消失。

我立刻撥電話:「唐律師。唐律師,他們……傳真簽章的協議書。有法律效力嗎?」
唐律師說:「傳真具備法律效力。」
我說:「喔。好的。謝謝。」
上回簽錯了買賣契約,才惹上這麼大的麻煩。我小心謹慎,步步為營,每事必問。害怕一個小小的閃失,再次墜入萬丈深淵。
下午四點,甄代書急急來電:「我和買方、加盟店那邊協調出結果了。他們同意您的要求。」
我說:「買方要蓋上和買賣契約書上,同樣的印章,並且要親筆簽名。」
甄代書說:「都是一樣的啦。買方和白店長都簽名了。這只是一份意願書。我要怎麼提供給您?」
我說:「用限時雙掛號寄給我。」
「不用寄了吧。用傳真可以嗎?」甄代書說:「我還有很多事情要忙呀。那有時間用寄的。你要信任我呀。」
我苦笑:「哈。哈。我對你們“房地沒”這個品牌已經沒信心了。」
甄代書急忙說:「我不是“房地沒”的喲。」
我睜大了眼睛:「你不是“房地沒”的特約代書嗎?」
甄代書說:「我是特約代書。但是,我不代表“房地沒”,“房地沒”也不代表我。我是獨立代書。是來幫你解決事情的。這個案子,我沒收一毛錢。」
眼看白店長陰溝裏翻船,甄代書也忙著切割。
我說:「家裏的傳真機故障了。我先找一家便利商店,你再傳過來。」
我放下電話,走到巷口的7-11便利商店。向店員要了傳真機號碼,再打電話給甄代書。
不多時,真的傳過來了。
那是白店長和買方簽名用印的解約協議書。買方還真的蓋上了與簽約時相同的印章,白店長連加盟店的大小章都蓋上了。
第一回合,再下一城。我歡天喜地,雀躍不已。

解約協議書的內容如下:
解約協議書
關於二○一○年五月六日,經由房地沒血滴子加盟店,成交野牛路9954樓之房地。(買方:房價飆 賣方:牛二虎)今買賣雙方協議──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。原簽訂之蘋果商業銀行價金信託契約,一併辦理解約事宜,買方已存入蘋果銀行之價金,退還買方。已經繳納之土地增值稅與契稅,申請退稅事宜。原土地、建築物所有權狀,歸還賣方。解除契約後,雙方各不相欠,相互保守秘密,不得對此事做出抵毀他方之言論行為。另房地沒血滴子加盟店,解除與賣方之委託銷售關係,仲介公司也不收取買賣雙方任何服務報酬。前開之約定,由買賣雙方及仲介公司共同遵守。

       姓   名         身分證字號

房 價
飆 印
買   方:  房價飆          ××××××××××






賣   方:



白 禍
心 印

仲介公司:  白禍心            ××××××××××
血滴子不動產
仲介經紀有限
公    司

黑 包
藏 印






       年      月      日


一字一字看完,我的心就涼了。
雖然號稱無條件解除契約。協議書的內容,卻不是我所期待的。我沒有開出條件。他們反而先提出保密條款,想要堵住我的嘴。
正常的交易,那有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呢。
回到家中,已經是傍晚。我滿心失望,疲累不堪。關掉手機,無精打采地斜躺在客廳的長椅上,昏昏沉沉地睡著了。

七月三日星期六,交易進入第五十八天。
一覺醒來,我發高燒了。一點聲音也發不出來。
我想趁著周末假期,好好休息兩天。於是不接電話。
我必須在下星期一以前,恢復體力,繼續打這一場硬仗。
為了這個一步一險的交易,我受盡煎熬。總覺得:他們欠我一個公道。

七月五日星期一,交易進入第六十天。
今天是寄出存證信函之後的第五日。也是我要求他們出面解決的最後一天。
起床之後,打開手機。手機的簡訊顯示:七月二日星期五傍晚五點十三分,呂代書來電兩次。五點五十四分,甄代書來電一次。六點零八分,買方也來電一次。
對方急著想知道,我要怎麼做。還怕我把有保密條款的解約協議書,也一起公諸媒體。這幫人急壞了吧。
「哈。哈。哈……」
早上八點,我將甄代書上星期傳真過來的解約協議書,分別傳給呂代書和唐律師。
九點十分,我先去電呂代書。
接著,打電話給唐律師。
我說:「您好。我是牛先生。傳過去的協議書,您看過了嗎?」
「看過了。」唐律師說:「白店長是公司的代表人嗎?」
我說:「不知道。」
唐律師說:「沒有公司代表人的簽章,這一份協議書是無效的。」
我愣了一下,說:「要公司代表人簽章,才有法律效力嗎?」
唐律師說:「是的。」
我說:「喔。」
我說:「我發現解約協議書中,有一些不清不楚的地方。」
唐律師說:「不清不楚?」
「有伏筆啦。」我說:「他們的協議書內容,是要先解除價金信託契約,讓買方的五十萬元先取回。然後,再向稅捐處申請撤回契稅和土地增值稅申報案。但是,這兩份文件都在田主任的手上。如果買方將信託專戶中的五十萬拿走之後,田主任不交還文件。我又會陷入新的困局。他們的誠意是有問題的。」
唐律師說:「你不相信田主任?」
「是的。」我說:「我的想法是:先撤回契稅和土地增值稅申報案,再解除價金信託契約。」
唐律師說:「嗯。」
我說:「請您幫我寫一份我方版本的解約協議書。」
唐律師說:「好的。」
我說:「這幫人鬼計多端。一有機會,就會留下文字陷阱。所以,每一個法律文字和解約流程中的細微末節,都要寫得非常非常清楚。一不小心,他們就會反守為攻。那時,解約協議書簽了,專戶中的錢也被領走了。房子還是不能賣。他們又要回頭來勒索我了。這個部份,屬於代書專業。所以,請您在寫好之後,傳真給呂代書過目。她對交易流程十分熟悉。」
唐律師說:「好的。」
我說:「另外,今天是寄出存證信函的第五天,我正在等他們回應。電話一來,就要開始談判。到時候,要請您一起上談判桌。」
唐律師說:「好的。」
我說:「另外,請您幫我開一張律師費的收據。」
唐律師說:「沒問題。」
我說:「我希望能和加盟店的股東當面談。我推測:總公司接到存證信函,就準備和加盟店切割。萬一上了媒體,可以降低對總公司的傷害。對方很急,我打算在這個時間點談。目前只能有個方向,不能預設立場。這個局變得太快了。麻煩您,就不多說了。」
唐律師說:「拜拜。」
放下電話。我立即撥打經濟部公司登記客服專線:4121166(行動電話加02
查詢之後發現:白店長並不是公司的代表人。
他們再度行使詐術,想騙我簽一份無效協議書。
對方只是詐降。解約協議書中,還暗藏著回馬槍呢。

剛放下電話,甄代書就打電話過來。
他說:「牛大哥。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。」
我說:「嗯。」
他說:「上星期五傍晚,我打電話給您,您沒開機。傳給您的解約協議書,收到了嗎?」
我說:「收到了。」
他笑嘻嘻地說:「您看過之後,打算怎麼處理呢?」
我說:「我希望在解約之後,所有的後續作業,都由呂代書來辦理。」
他說:「沒問題。沒問題。」
我說:「你傳來的解約協議書裏,我要改一些文字。那些條文是──」
他說:「只要主要的方向不變,趕快把這事作個了結。」
我說:「另外,我希望和加盟店的股東見個面。我們當面談一下。」
「那跟股東無關呀。」他說:「您要和股東談什麼呢?」
我說:「這個部份超過你的權限。」
他說:「如果他們的股東人數很多呢?」
我說:「請董事長代表就可以了。」
他說:「請股東出來,倒是沒必要。股東只是一家公司的出資人。」
我說:「那就請公司代表人出來談。看看能不能一次就把事情搞定?」
他說:「後天,七月七日星期三早上十點鐘在總公司。可以嗎?」
「好。就在總公司。」我說:「請你把所有的文件帶過來,交給呂代書。讓她辦理後續作業。」
他說:「沒問題。」
他說:「您的手機要開機,不能不開呀。」
我說:「那天正在趕火車,手機沒電了。」
他說:「要把手機綁在身上啊。我才能聯絡到您。」
我笑著說:「沒問題。再見。」

為了爭取好一點的成果,我想讓談判陣容更加堅強。
我撥電話到律師事務所。
總機小姐說:「您好。」
我說:「麻煩您幫我接唐律師?」
她說:「他不在喔。」
我說:「那麼,請你幫我接最資深的那位洪律師。」
她說:「那裏找?您是牛先生嗎?」
我說:「對。對。」
她說:「請稍等一下。」
在音樂聲中,一位中年男士拿起電話:「我是洪律師。」
「您好。我是牛先生。」我說:「案子最新的發展是:後天早上十點,要到總公司去談判。唐律師會和我一起去。我也想邀請您參加。方便嗎?」
洪律師說:「為什麼?」
我說:「那是一個談判的關鍵。您和唐律師兩個人一起參加,我在談判桌上,會比較有利。」
「嗯……」洪律師說:「明天下午,要下南部。我先看一下手上的事情,好不好?這事不在我的行程上,無法馬上安排。」
我說:「我願意出雙倍價錢。」
洪律師笑著說:「等唐律師回來,跟我說明是怎麼樣的一個狀況。他會跟你聯絡的。」
我說:「謝謝您。拜拜。」

七月六日星期二,交易進入第六十一天。
早上九點剛過,我就打電話給唐律師。
我沙盤推演:「唐律師。……明天由我來主談。如果談得不順利,我就佯攻。攻得下來就攻,攻不下來,就撤退。自從寄出存證信函,他們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,並且愈來愈急。我打算在談判的瓶頸,來個臨門一腳。補償條件當然要提。但是,不會堅持到破裂。假如,明天能談出結果,請您幫我用法律文字,寫在協議書上。」
唐律師說:「好的。」
我說:「不知道洪律師能不能來?」
唐律師說:「您要他參加,他會過去。他也想看看這交易。」
「太好了。」我說:「仗都打到勝負關鍵了。當然要壯大軍容,展示決心。明天早上九點四十分,我坐計程車過去接你們。」
唐律師說:「好的。」

註一:申請「撤回契稅申報案」與「撤回土地增值稅申報案」,和申請退回已繳的契稅、土地增值稅,是不同的行政程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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